作 者:孟森 著
定 价:26
出 版 社:中华书局
出版日期:2010-01-01
装 帧:平装
ISBN:9787101069457
目录
●第一编 总论
●第一章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
●第二章 清史体例
●第三章 清代种族及世系
●第四章 八旗制度考实
●第二编 各论
●**章 开国
●**节 太祖
●第二节 太宗
●第三节 世祖
●第二章 巩固国基
●第一节 圣祖嗣立至亲政
●第二节 撤藩
●第三节 取台.湾
●第四节 治河
●第五节 浽服蒙古
●第六节 定西藏
●第七节 移风俗
●第八节 兴文教
●第九节 盛明之缺失
●...... 内容简介
《清史讲义》是盂森先生早年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稿,是有关清史问题研究的代表性作品。孟森先生利用《清实录》和Ⅸ清史稿》,又兼采清廷档册及《朝鲜李朝实录》等鲜为人用的史料,以乾嘉学派扎实细密的功夫考订清之先世源流,揭示八旗制度原貌,剖析了清代历史的诸多核心问题。本书主要分为《开国》、《巩固国基》、《全盛》、《嘉道守文》、《咸同之转危为安》五章,对清朝前期二百年之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进行了全面的简要叙述,为研习清史者之入门推荐阅读书。
精彩内容
第一编 总论
第一章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
清未有史也,而有《史稿》,《史稿》为辛亥革命后政府所修。若以革命为易代之限,则《清史稿》与史有同等效力。然革命后同为民国,而政府之递嬗,意义有不尽同。故前一期政府之所修,又为后一期政府之所暂.禁。今犹在审查中,卒蒙弛.禁与否未可知。要之,吾辈今日之讲清史,犹未能认《清史稿》为勒定之正史也。则于史学上,无一定之史书可作根据。但论史之原理,一朝之经过,是否有为修正史之价值能统一国土,能治理人民,能行使政权,能绵历年岁,则能占一朝正史之位置,意义全矣。政府之意,亦非谓清不当有史,但未认《清史稿》即为《清史》。然则于清一代史料之正确者,悬设一正史之位置处之,史料极富。《清史稿》为排比已有具体之一大件,亦应在悬设正史之位置中,参加史料之一席。真正史料,皆出于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构成,谩闻野记,间资参考,非作史之所应专据也。
清之于史,自代明以来,未尝一日不践有史之系统。中国史之系统,乃国家将行一事,其动机已入史,决不待事成之后,乃由史家描写之。描写已成之事,任何公正之人必有主观,若在发动之初,由需要而动议,由动议而取决,由取决而施行,历目前有此一事,其甫动至确定,一一留其蜕化之痕迹,则虽欲不公正而不能遇事捏造,除故意作伪之别有关系者外,国事之现象,如摄影之留真,妍媸不能自掩也。有史之组织,清代明时未尝间断,故有史之系统未尝差池。民国代清,独未尝留意此事,及今而始议保管档案。保管档案,乃抱残守缺之事,非生枝发叶,移步换形,而皆使之莫可逃遁之事也。中国有史之系统,严正完美,实超乎万国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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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第一编 总论
第一章 清史在史学上之位置
清未有史也,而有《史稿》,《史稿》为辛亥革命后政府所修。若以革命为易代之限,则《清史稿》与史有同等效力。然革命后同为民国,而政府之递嬗,意义有不尽同。故前一期政府之所修,又为后一期政府之所暂.禁。今犹在审查中,卒蒙弛.禁与否未可知。要之,吾辈今日之讲清史,犹未能认《清史稿》为勒定之正史也。则于史学上,无一定之史书可作根据。但论史之原理,一朝之经过,是否有为修正史之价值能统一国土,能治理人民,能行使政权,能绵历年岁,则能占一朝正史之位置,意义全矣。政府之意,亦非谓清不当有史,但未认《清史稿》即为《清史》。然则于清一代史料之正确者,悬设一正史之位置处之,史料极富。《清史稿》为排比已有具体之一大件,亦应在悬设正史之位置中,参加史料之一席。真正史料,皆出于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构成,谩闻野记,间资参考,非作史之所应专据也。
清之于史,自代明以来,未尝一日不践有史之系统。*国史之系统,乃国家将行一事,其动机已入史,决不待事成之后,乃由史家描写之。描写已成之事,任何公正之人必有主观,若在发动之初,由需要而动议,由动议而取决,由取决而施行,历**有此一事,其甫动至确定,一一留其蜕化之痕迹,则虽欲不公正而不能遇事捏造,除故意作伪之别有关系者外,国事之现象,如摄影之留真,妍媸不能自掩也。有史之组织,清代明时未尝间断,故有史之系统未尝差池。民国代清,独未尝留意此事,及今而始议保管档案。保管档案,乃抱残守缺之事,非生枝发叶,移步换形,而皆使之莫可逃遁之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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